7/6/2007
情人
一大半年未见面的朋友,突然于近日惊电,要同去k歌。
友人的样子没变,变得是他情人的样子。不是情人的样子变了,而是情人已不是以前的情人。
但他老人家选情人的调调倒也还是没变:抽男人的烟,喝大口的酒,唱幽怨的歌。
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他以前那位,够爽快,够泼辣,也可能是因为以前开多了他们的玩笑,处出了感情。
送我们回家,可能是觉得深夜人不多吧,他让他情人开车,女人开心的狠,玩命的瞎开。看来他们才开始不久,还处于讨好阶段。
苦的是我,坐在后面那个提心吊胆啊。路上还熄了n次火。中途真想下车。taxi走人!
想起他的老情人,从来不让喝酒多的他开车,倒是自己开着小电驴送他回原本的家。
这夜,那女人唱了王菲翻唱那英的那首《梦醒了》,倒像是替他老情人唱的,当然,也或许就是为她自 己唱的,谁还没有一段旧情。